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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虎溪校区实验室设置
实验室设置按照满足本科一、二年级实验教学需要,对相关实验室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为此将在虎溪校区设立:
1 、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包括计算机基础教学实验中心、数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计算机技术基础教学实验室。涵盖全校计算机基础、数学实验、计算机学院和软件学院的部分技术基础实验教学);
2 、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3 、电工电子教学实验中心(包括电工技术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和电子技术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4 、基础化学教学实验中心;
5 、力学基础教学实验中心(包括理论力学、材料力学、
流体力学、水力学和热力学实验室。涵盖全校相关专业的力学基础教学实验);
6 、材料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7 、土木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8 、生物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9 、工程培训中心。
二、虎溪校区建设方式
虎溪校区实验室建设采取新建、搬迁、搬迁加补充的形式完成,除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全部新建外,其他各实验中心主要以搬迁为主,根据教学需要分期论证后适当补充。建设过程需要在前期协调的基础上,由各学院提出初步方案,通过统计、协调和论证,根据教学需要,逐步实施。
三、虎溪校区经费预算
实验室建设经费包括:实验室装修费、附属设施配置费(空调、三废处理设施、桌椅、实验台等)、实验室设备购置费(包括新购置设备及补充设备安装费)、搬迁费(含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调试费)等。
1 、实验室装修费及三废处理设施费包含在基建费用中。
2 、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一期建设的 600 台计算机及其相应的设备、空调和桌椅的购置安装费由学校统一预算 450 万元。
3 、实验室搬迁费单项预算 140 万元。在组织各学院确定搬迁方案后,提出搬迁费用的具体预算。
4 、除三废处理设施外的附属设施配置费(空调、桌椅、实验台等)需要学校单项预算。
5 、补充设备购置费和安装费由学校预算到教学口,分期论证、实施、完善。
四、虎溪校区实验用房规划
1 、第一、第二实验楼的全部用房只能服务于实验教学,不能挪作他用。
2 、在根据 03 级培养计划和教育部实验用房标准确定的实验用房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本次构建的新实验室设置平台,作进一步的规划,并提出分步实施的预案。
3 、用房余度由学校掌握,用房策划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虎溪校区管委会协助,房屋管理由虎溪校区管委会负责。在实验室建设前房屋一律不交给学院或实验中心(只是规划给实验中心)。
五、虎溪校区进度安排
1 、按 2005 级本科专业培养计划需要的先后顺序,分期分批搬迁和建设,原则上尽可能不影响教学,不可抗拒原因除外。
2 、不能影响教学评估。
3 、计算机教学实验中心在 2005 年 10 月前完工。
4 、为争取国家级示范中心作准备,大学物理、电工电子必须在教学评估完后立即搬迁,基础化学在第二实验楼完工后尽快搬迁。
5 、具体工作安排见附表一。
六、虎溪校区管理模式
1 、教学实验中心原则上挂靠一个学院,计算机、力学、电工电子等教学实验中心,搭建统一的平台,属下的实验室由各学院负责,充分调动学院积极性。
2 、依靠学科,确保改革和建设水平。
3 、实验室管理上实施校园一卡通,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实验室开放。
4 、通过选修课模式和创新基金资助模式解决实验室开放管理和经费问题。
七、虎溪校区实验室建设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负责,虎溪校区管委会协助配合。
附件(下载):虎溪校区实验中心(室)设置及工作安排
重庆大学
二 00 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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