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校[ 2005 ] 446 号
重庆大学关于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 [2005]8 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高 [2005]39 号)的精神,推动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学校下发了《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及自评工作的通知》(重大校 [2005]269 号文)。 2005 年 6 月机械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等六个实验中心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学校提出了评估申请。校内专家依据教育部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评审指标体系、评审指标内涵及重庆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审标准(试行),采取现场考察、实验中心答辩等方式,对申报的 6 个基础课教学实验中心逐个进行评估,根据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并经校主管校长审定,确定电工技术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等 6 个实验中心为重庆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名单附后)。

  希望上述 6 个实验教学中心按校内专家意见,进一步做好整改和迎评准备工作,争取在今后的重庆市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中取得好成绩。

重庆大学校级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名单

  电工技术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计算机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大学物理教学实验中心

  电子技术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基础化学教学实验中心

   机械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重庆大学   

二 00 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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