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重庆地区至今无一例原发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的发生,但我们仍然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因为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新发现的传染性疾病,其防治工作具有相当的艰巨性、复杂性。
4月16日,世界卫生组织负责传染病的执行干事戴维·海曼在日内瓦宣布,经过全球科研人员的通力合作,终于正式确认冠状病毒的一个变种是引起非典型肺炎的病原体。
找到了非典型肺炎的病原体,对预防、治疗非典型肺炎非常重要。按照国务院、卫生部、教育部、市政府、和校领导指示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根据非典型肺炎的病原体,冠状病毒的特点,我们特提出以下预防措施:
1:注意室内通风,经常到户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2:对生活环境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 0.2%溶液的过氧乙酸可灭活各种病毒。
3: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
4:注意均衡饮食、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5: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群众性集会。
6:学校将统一为每一个师生员工发放抗病毒药物---病毒灵。(发放的时间4月21日,由各学院负责人到A,B,C三校区医院预防科统一领取,学生由学生会干部到学工部统一领取,离退休人员到离退休处统一领取,研究生到研究生院统一领取。)
7:可选用口服中草药等进行预防。(校医院已经进有根据中医学专家推荐的预防非典型肺炎特制的中药,需要的个人或单位可直接到三校区医院药房联系购买。
联系电话: A区:65106760 B区65120604 C区65118674)
重庆大学医院
200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