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 保 问 答
1.个人帐户资金(工商银行存折)怎样使用?
目前每位教职工手中都有一本工商银行的活期存折,存折上的金额即是个人帐户资金。存折的初始密码为123456,首先教职工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沙坪坝工商银行营业处修改密码,同时可查询个人帐户的金额。存折上的钱,大家可以随意存取,自由支配。
2.医保病人就医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挂号时一定要出示医保证、医保病历、特殊疾病要出示特病证和特病病历。
②一定要向挂号人员索要医保专用处方。
③一定要请医生在病历本上详细记录病情和检查情况,并妥善保存好病历、处方、各种检验单和发票。
④在校外医院住院的病人一定要到住院医院的医保办公室登记,并向医护人员表明参保人员身份。
⑤需到定点药店购药的病人,一定要持就诊医院医生开据的处方,到该院医保办公室盖章(处方上盖章)后,方可在定点药店购药。
3.教职工到校外医院就诊、住院是否需要校医院转诊?
普通门诊和住院均不需要校医院转诊。参保病人可以自由选择统筹区内的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就诊、住院。教职工必须妥善保存好就诊时的处方、检验单、发票等,以备校内补助报销时用。(但享受特殊困难补助者必须经校医院医生转诊)。
4.普通门诊费用怎样报销?
医保中心对于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其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用完后即由个人全额支付。但根据学校《重庆大学教职工医疗补助暂行办法》和《重庆大学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校内医疗补助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普通门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超过800元以后部分,即可按上述文件规定按比例报销。首次报销时请将所有处方、发票(包括800元以下的处方、发票),交校医保办公室审核报销。
5.门诊特殊病怎样就医、报销?
首先,“特病”就医必须到本人申报时所选定的医院就医。比如:选定的是西南医院,就必须到西南医院看病、开药、检查等,如在校医院或其他医院看病、开药,医保就不作为“特病”报销,只能按普通门诊规定处理。
“特病”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超过定点医院起付线后,医保中心即开始报销,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以内的费用和余下的20%由个人帐户支付。学校对“特病”的补助为由个人支付的(符合医保范围的)部分,学校报销50%。例如:李××,符合医保范围的费用共1640元,定点医院为校医院(起付线640元),医保中心报销费用为捌佰元即:(1640-640元)×80%=800元。学校报销费用为肆佰贰拾元即:(640元+200元)×50%=420元。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为肆佰贰拾元即:(640+200元)×50%=420元
在校医院就诊的特殊疾病患者,由于校医院与医保中心联网,目前可以实行实时结算,即费用超过校医院的起付线(640元)后,则可以通过网络直接“打折”,病人只须交纳“打折”后的个人支付部分费用。例如:特病费用为100元,经“打折”后个人只交20元现金。患者只须将发票交校医院医保办公室报销校内补助部分费用。
在校外医院就诊,如该院同医保中心联网,则情况与校内就诊一样,如没有联网,则须将就诊时的发票、处方等在规定的报销时间交学校医保办公室登记后报送市医保中心报销。
6.什么是住院的起付费用和预付费用?
起付费用即为住院的个人起付线,该线是根据医院的等级而定的,一级医院为420元,二级医院为640元,三级医院为880元。校医院属二级医院,西南医院、新桥医院、重医附一、二院、市肿瘤医院为三级医院。
预付费用即为住院交纳的预付金,一般是按住院总费用的50%交纳。主要用于住院时的自负部分费用。
7.校内补助报销什么时候开始,4月7号—10号收处方、发票登记,10号—20号审核,21号—25号报销。以后每月的相同时间按上述程序进行报销。(注:如遇周六、日或假、节日报销时间顺延)。
重庆大学医院医保办公室
2003年3月24日
1.报销时间:每月5—10日全天收材料(处方、发票及各种检查报告单据的复印件等),原则上为各区病人的材料交各区的医院办公室。11—20日为校医保办公室审核时间,21—25日上午为报销时间,如遇周六、周日及节假日报销时间则顺延。寒暑假期间暂停报销。
2.普通门诊累计金额超过800元以后即可报销,但必须提交处方、发票及各种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包括800元以内发生的各类凭据)。
3.特殊疾病的报销:
①在C区就诊的病人,请将处方、收费单据、各种检查报告单的复印件等材料交C区医院办公室登记、审核报销。
②在A、B区就诊的病人,因A、B区医院与医保中心联网,因此费用超过起付线后,则可以通过网络直接与医保中心结算。余款自负部分可持校医院的收费单据到校医保办进行校内补助报销。
③在校外医院就诊的病人,如就诊医院与医保中心联网,则报销程序与在A、B区医院就诊病人相同。如就诊医院未与医保中心联网,则报销程序与C区病人相同。
④A、B区病人在联网前所发生的费用,请妥善保管好所有材料,等候医保中心通知再行报销。
4.住院报销请将住院清单及单据交校医保办登记、审核报销。
5.生育报销同第四4条。
6.工伤报销要提供有权机构确认并颁发的《工伤证》和各种相关凭据。
重庆大学医院
2003年3月26日